照例,这章有些“题外话”——文字多了些,却是准星移动脑子里跳出来,内幕的、热点的、离奇的常识的分解、艺术加工。希望你喜欢。
安静,安静,眼前很多东西,它们都覆盖着一个雪白的床单,在漆黑无光的深夜里像是摆放不规则的棺木,远处墙上“标本”字样的霓虹灯显示牌仿佛是这里唯一生命的气息。
孟大在这里感到不安的不在是死者,而是心里有鬼时常作恶的生者。
一个“标本”坐在一张桌子前,房间里没有点灯,停尸房里漆黑一片,真就是死一样的沉静。
“他”坐在那里,五官清晰,戴着一副角质眼镜,左手平放在毫不存在的办公桌上,右手伸长的手指上食指伸出来,仿佛点评什么无比重要的事,台灯映照着他可怕的额头,肥厚的嘴唇微张,有些苍白,却是曾经富贵、霸气的残留。
孟大喝了酒才想起来这里看看,和这里做个临行前的道别。
这几天,他脑子里的事很多。比如,经常会想起当年是生产队长的爷爷。爷爷每三年一次去千里之外地区行署参加sān_jí领导干部会议。
每次出发,他们都是三驾马车同行,带着锅碗瓢盆加砍刀、巨斧、**,几十人浩浩荡荡地在丛林中披荆斩棘,挥刀斗兽,坎坷前行。每次都要往返需要80多天时间,回来时往往带着被野兽袭击吃掉残值的兄弟……
昨天,队员大鹰找他,说陪他拉拉体力,他二话没说,立马接受挑战。
刺眼的阳光,晒软沾鞋的柏油路,起伏不断的山岗……孟大把这些看做眼前一个个需要攻克的堡垒,一声充满他激情、豪情、勇气的“走”字说出后,他俩骑着自行车上路——蓝莓岭到附近小城牡丹城180公里,他们要骑行个来回。
冲锋、减速、缓冲、加力……大鹰骑行上是三小时热血和气力,孟大在这种竞技场上从来没偷懒过,以前没有——如果那时候有,他浑身肌肉块,不至于达到今天这么鼓;现在更不能有,如果一个微小的动作失败了,那么去沙湾国怎么办?
180公里路程,孟大挑战了路上同行的摩托车、四轮车、柴油运输车,还有一台即将报废的黑色轿车。
他的挑战,不是那种十几公里持续竞赛速度,是在上坡和下坡时考验爆发力:每次他看好旁边的车,再目测好远处的距离,然后就是一个冲锋。道路质量不好,经常起灰,戴着护目镜的他“飞”行到那里,远处看去,基本就是一个乌烟瘴气的灰团。
半程过后,大鹰说自己给队长打个电话,就开小差了,孟大继续向前发起冲锋。眼前,一段森林里扔出来的“过火”木横在前面,他加速-提臀-抬把,车体载着他腾空跃出,冲向“过火木”那侧十几米的位置。
“妥了!”孟大心里想着过去这段立马休息,然而,他眼前的场景让他瞪大了眼睛:前面是陡坡,像个拉满的弯弓,道路两侧是悬崖,一旦冲向两侧,必定车毁人亡……
冲锋!想到这里,孟大双手紧握车把,挺直腰杆,全身力气用在控制车速上,然后向下冲去。
车体急速向下滑行,速度超过100迈,绝对比新手驾驶员上了高速公路要快。此刻,一群大黄蜂发现了他,然后蜂拥而上,团团地围住他,在他四周形成一个蜂团,不时地发起攻击。
“毅力就在此刻生成,冲过鬼门关,我才是孟大!”他发出这句怒吼后,前面部分黄蜂飞走又回来,继续和他一起飞速向前。
傍晚时分,返回营区前,大鹰说:“这么骑行对裆部不好,某自行车锦标赛冠军,就是常年这么冲刺,才失去了……”
“你早说啊。”孟大脸上被黄蜂咬的肿成一片,基本看不出原先模样了。
“那不是,半道我给队长打电话去了啊?”大鹰浑身器官长得舒服、消极,一脸懒洋洋的样子,人称“懒鹰”。
“队长怎么说?”孟大嗓门都哑了。
“我说我骑车去牡丹城,队长你猜咋地?”大鹰嘿嘿一笑,慢悠悠地说。
“咋地了?”
“队长说,这种事只有孟大敢和你去。180里,骑自行车,如果不是训练,这是虎人才干的事。”大鹰学着队长口吻说,“俩虎玩意。”
“懒鹰,说真的,这么剧烈运动,不能影响那个啥吧。”孟大摸着车座前段翘起的地方,眼睛里有些担忧。
“不好说。”大鹰说完,推着车子往营区走去,他边走边说,“不信,你试试吧。”
孟大才隐约感觉那地方很疼,像伤口撒盐似得,比脸上黄蜂蛰的疼多了。
晚上,他去见了初恋女友古慧——某应急指挥中心的值班员,她常说自己像指挥中心电波一样,给威猛、可爱的孟大导航。
她时尚靓丽,五官清秀,说话总能恰到好处地配上手势,嗯,还有,她无论和谁交谈,一双眸子总是真诚地看着对方。
早先,是她主动对孟大发起爱情的冲锋,并迅速占领这个猛士的心。“她总是托着手走路,怎么看都不像个贵族小姐,越来越感觉像宫女啊。”孟大感觉有些不对劲,这个女生姿态不就是大清帝国皇宫里宫女形象吗。
孟大对自己终生伴侣是不会马虎的。
“嘿嘿,让特战人有个爱的归宿吧。”孟大对她的爱单纯的像山中小溪明亮透彻的水,一点污染都没有,都是绿植和礁石的清洁,但男人总有对家对爱的追求。
“没有十几万,你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