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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布虽然是法学专业毕业,但其专业水准实在让他自己都不信服,再加上法律毕竟不同于《三字经》这种东西,若只是法条规范还可以死记硬背,但要知道便是在后世的不同时期,同样面对的问题法条的规定也是不一样的,这证明其实法律在有时间滞后性的同时,也是具备很大时代特征,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表现这个时代社会制度、经济展水平以及群众观念等东西的,所以想要像是《三字经》一样完全照搬法条下来是没有用的。另一方面这些法律根本上最有价值的东西还是那些法律精神和原则,可这种东西一来如果没有一定的研究和理解根本也无法运用得好,以吕布的水平显然还不够;二来也是和前面法条一样的问题,那就是不同历史时期的法律精神和准则也可能不同,吕布倒是也知道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可在这个时候适用么,能说出来么?与其到后面可能会造成问题,吕布干脆就不用。
也是因此要确立自己势力范围内的法度和行为准则,乃至于编纂法典的话,目前而言只能先借鉴于在这之前的那些法典法律。
而如果要借鉴在这之前的法典的话,先秦时代的虽有如《法经》这样的先驱之法,但其余大多不可考,而《法经》之所以地位特殊更多在于其成文时间早且确立了此后一直沿用到了隋朝之前的格式,在成熟以及周密性上还是无法与秦汉之际的法典相比的,所以参考自然还是要选择后者。
再来将秦汉之际的法典仔细考量比较一下的话。秦时的严刑峻法实在太过于严苛了,这第57章起一个立法小组来,其中可能有于律法有钻研的人,如荀爽、陈宫、贾诩、良乐和路粹他们,也有可能是非专业人士,像是曹性、华佗以及典韦等。
将这些人都聚起来,可是很不容易,要知道更现在在吕布身边的文臣武将本就不多,最为倚重的军队部属张辽和高顺,一个在南一个在北,仓慈、百里渡这些重要的文臣也都不在身边;而现在还在的每个人身上也都担负着一件并不轻松的任务,像是贾诩、曹性此时因为要筹备去西河郡、准备要将这个可谓真正是百废待兴的郡重整起来,中间的安排很繁琐也都需要他们劳心劳力。
可得到了吕布的邀请或通知之后,这些人都还是赶来了,可以说这其中如荀爽这样的对于吕布未尝没有怀着一些期待的,毕竟上一次他郑重其事找上他的时候,便是提到并州书院的事情,这也是荀爽觉得吕布干的也会是自己干的最有价值的一件事情,那么他这一次又会想到什么呢?
其他人也都差不多,只是陈宫、贾诩和曹性等人作为臣属,虽然有建议和劝谏的权利,但若是吕布坚持的话他们也是不能阻止,所以更多了几分忐忑,毕竟之前吕布要建立水军让他们纷纷出来阻止的事情还历历在目呢。
不得不说现在在陈宫等人心目中,吕布可以说什么都好,就是实在是太喜欢折腾了,而且还不定是文的还是武的,要不就干脆一起上来,虽然他的建议往往都能让人眼前一亮,很多时候连陈宫都自愧不如实在难以想象吕布的脑子里都装了些什么东西,简直不像是和他们生活在一个时代的人一样,因为在他们看来有一些东西甚至都显得前了一些,虽然提出来也并没有什么不对,反而有助于整个社会的进步。www.dmbook6.com 腐文网。(手机用户请到qidiann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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