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他吃的太急,窃贼坐到他身旁,轻轻给他拍背。
“你厨房里只有大米和土豆,调料只有盐,本想给你做些好吃的补补|精|气,可惜实在无从下手。”窃贼说。
他的声音十分低沉,微微有些暗哑,声波在空气中震荡的感觉好像通着电流带着磁力,直直往听者的心魂里钻去,麻酥酥一片。
姜重黎吞下一口土豆粥,抬手揉揉耳朵,可惜没什么用,耳朵还是莫名其妙的发痒发烫。他有些意外地看着窃贼,脱口说:“你不是狗?”
窃贼摇头,“之前我太虚弱,元精匮乏,话不成音,见笑了。”
姜重黎有些好奇,“那你之前汪汪的,到底是想表达什么?”
窃贼似乎有些尴尬,咳了一声,回答道:“不是汪,是王。”
“王?”
窃贼点头,“我是在呼唤你,吾王。”
哦,不是呜~汪,是吾~王。
姜重黎瞪着此贼,内心开始有些崩溃。
大半夜的跑他家来,不劫财不劫|色,却跟他玩起了coy,坑人也不是这么坑的。
不,不对,说完全没有劫|色也是不大准确,之前那个……应该就是传说中的接吻吧?完了,完了,本来打算献给未来女朋友的初吻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没了,这日子没法过了!
如果不是端着的是自家饭碗,姜重黎早就连碗带粥一起砸过去了。
窃贼见他不吃了,额头还青筋直冒,不由有些担忧地摸了摸他的脸,“怎么了,粥不合口味吗?”
虽然材料十分有限,但窃贼手艺无疑非常好,简简单单的土豆粥,土豆馨香绵软,米粒晶莹圆润,浓稠恰到好处,整碗粥简直是入口即化。
“就算不喜欢,也还是再多吃些,”窃贼声音低低,轻轻哄着姜重黎,“吃完了,就继续歇着养养精力,你喜欢什么菜式,我出去采买食材,回来给你做|爱吃的。”
姜重黎嘴角一抽,“……你还打算回来?”
窃贼一顿,挺直腰杆,在床边正襟危坐,严肃到近乎立下誓约般,轻声诉说:“你放心,我这一生都会永远陪伴着你,绝对不会离你而去,我的国王。”
姜重黎一瞬间有些晃神,只觉得眼前的贼人好看,好看,好看得不得了。
不同于黑灯瞎火的昨夜,清透的晨光中,此贼身材高大,裹着一袭浓黑的紧身皮衣,肩头垂下的披风长及地面,头上连着兜帽,一张华丽至极的黑色面具掩住了眉目,可以看到流光溢彩的深黑瞳眸,以及露出来的下半张脸。
但就是这仅仅露出来的部分,也仍然让人觉得英俊到炫目。
姜重黎呆呆盯着贼人的双瞳、口唇与下颌线条,从来不知道还能有人仅仅凭着半张脸,就帅到叫人睁不开眼的地步。
什么叫帅到眩晕,帅到刺痛,帅到圣光夺目,帅到闪瞎狗眼,这就是了。
姜重黎努力别开头,不再去看贼人,琢磨着现在的coser可真不得了,质量高到简直吓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