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灵)
2017/3/31
字数6888
血是嫣红色的红,它象征着激情,玫瑰红一般的狂放,火焰一般的炙热,当
红色的血突然涌出,喷发,它令人感到害怕,刺激,和兴奋,这最让人感到害怕
的颜色,原来绽放之时竟是如此美丽,让人迷恋,迷失了自己
女人的身体,是白雪一样的白,她娇嫩无暇的身体象征着纯洁,柔弱,诱惑,
就那么在我眼前经过。
爱情是无法言明的痛,它可以使人忘了一切的珍惜,呵护,也可以让人放肆
的去糟蹋,蹂躏,于是,我今天写了灵。
嗯还是我说的那个老规矩,我讲故事,你们听,别闹
我家从小贫穷,穷到什么地步?一条裤子可以两个人换着穿,而那个人正是
我的哥哥,吴彦,哥哥吴彦从小就对我好,小时候我身体弱经常害病,一张脸饿
的没有人色,家里又没有吃的,他晚上一个人不吭一声跑到荒山野岭的地方去偷
红薯吃,红薯偷一次两次还好,偷多了哥哥就被人家抓住了。
他当时才懂世事的年纪,起初爸妈并不知道哥哥偷红薯被人家抓住了,只有
我白天守在村口等着他回来,等了又等,我看见一向倔强好强的他,被人强压着
头颅押着回来,哥哥吴彦被他们五花大绑,身上遍体鳞伤,脖子上屈辱性的挂着
红薯叶子,他们怒吼着,怒骂着,动手动脚,哥哥一句话不说,我早已泪流满面,
发疯的冲上去厮打。
爸妈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哥哥这一次偷红薯给我吃,结果被人抓了个正着,
无疑是给爸妈脸上带来了极不光彩的形象,我看见爸爸走路都弯着腰,别人戳他
脊梁骨啊!
他生气了就打骂哥哥,妈妈只是哭,我躲在门外看他,他只是一笑。
晚上我跟哥哥睡在一起,我问他,为什么去偷,他回答,因为喜欢看着我吃
红薯的样子,狼吞虎咽,那么的幸福,知足,他说话的时候嘴角有笑,多么灿烂,
无私的笑容。
我上学时身体弱,人又腼腆,总被人欺负,常常被四叔的儿子们带头打,他
们打人不管青红皂白,只是觉得好玩,我本干净的衣服,常常被打的到处都是鞋
印,直到哥哥给我买的一双新鞋子被人踩的到处是泥,我眼睛红了,挥舞着拳头
一拳把张蛋的门牙给打掉了,这下闯了祸了,四叔是村里有名的恶霸,就带着儿
子找到家来。
爸妈不敢吭声,爸爸被扇了两记耳光,哥哥读高中之后,有时候放假回来就
到山上背矿石贴补家用,他听工头说家里出了事,当天就从山上回来了,四叔外
号地,说他恶贯满盈也不为过,哥哥本就身强力壮,随身带了把刀子,就捅了
四叔一刀,这下事情闹大了,哥哥被判刑了,念他年纪小,判刑判了三年。
这三年我没有被人再欺负过,也没有再见过哥哥,印象中的哥哥依旧还是从
前的样子,我发奋读书,刻苦读书,白天努力学习,晚上回来干些杂活,经常也
会去地里干一些脏活累活。
四叔没敢再找我家麻烦,都说我哥哥是个不要命的,我不喜欢他们这样说,
哥哥吴彦怎么会是不要命的?
今年我十四,今天是个大日子,哥哥刑满释放,我们一家都去接他,他变了,
变得有些让我感到陌生,在监狱三年的日子,不知他是什么样的生活?
眼前的他,发育的更好了,他短短的头发,身上穿着一件白衬衫,强壮的体
魄,一米七八左右的个头,比我整整高了一个头,他依旧爱笑,只是那笑容不再
那么令我感到熟悉了。
那个年代,偏僻小镇,山高皇帝远,治安并不是很好,镇上不知不觉有了第
一家吧,紧接着有了第一家歌舞厅,哥哥吴彦买了一辆二手摩托车,摩托车锯
掉了排烟筒,油门一握,轰轰隆隆的声音隔着很远都十分吓人。
他身边围着许多小混混,他的胳膊上纹了一条龙,他喜欢上抽烟,喜欢上喝
酒,喜欢上打架,喜欢上女人,喜欢上一如既往的对我好,喜欢上骑着那俩破旧
的,拉风的摩托车载着我去兜风
每到夜深人静,我便能听见大街上喝醉酒的人破口大骂,钢管乱飞,大街上
散散乱乱的流氓地痞聚集在一起打架,血拼,哥哥吴彦俨然成了镇上的老大,手
底下一群流里流气的小混混,他迷恋上了打架,常常把人打的头破血流,常常夜
不归宿,常常在舞厅里给人看场子,常常给我买新衣服,给我买零食,某一天,
家里摆上了蛋糕,我是第一次见到蛋糕,他笑的阳光灿烂,说这是我的生日礼物。
老天,我怔住了,人生第一次脑海里浮现生日这个词汇,也许你们看到哪里
会怀疑,真的可以这样穷,这样落后吗?
你们不要不相信,也许以前的苦,你们是没有吃过的。
哥哥吴彦切开蛋糕,亲手喂我,我一边吃,一边掉着泪,血肉亲情,以至于
此。
他身边不缺女人,很多很多的女人,那个歌舞厅里有很多从事地下行业的女
人,她们活的很简单,活不下去了,就去卖,她们除了出卖自己的ròu_tǐ,又能怎
么样呢?
一天,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