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他会养我一辈子。
我会和他长相厮守,风雨同度,直到青丝变成满头银发,他还和我在一起。
“没结婚,那就是没生过孩子了?”老太太看我的眼神里有了点同情。
我迟疑了一下:“生过,有一个孩子。”她是医生,应该告诉她实话。
老太太有点诧异的盯了我一眼,但立刻就是一副见惯风雨波澜不惊的表情:“那就好,不会有终身的遗憾了。”
我骤然手脚冰冷,仿佛正在坠入深渊,有无边的漆黑正在等着我。
什么意思?她甚至都没有看检查结果,凭着经验就这样说,现在的医生,都这样恐吓病人吗?她知不知道,她淡淡的两句话,就像一纸判决,瞬间就把我打入了地狱。
她只是在恐吓我,她不是说真的,是吧?
浑浑噩噩,我不知道是怎么离开她办公室的。来到外面,走在妇科的走廊里,耳边突然传来婴儿的啼哭声,扭头望去,病房的一张床上,一个产妇正一脸幸福的望着她身边啼哭的婴儿。
我忽然就移不动脚步,定住了,只是望着。那幼弱的哭声,像是全天下最美妙的音符,我要拿什么来换,才能再次拥有它?
谢丰把我送回了公寓,一路上我们默默无语。我下车的时候,他跟了下来,站在车旁,他安慰我:“我姑妈也就随口那么一说,你还没检查呢,用不着太担心了,回家好好睡一觉。”
不想让他担心,我答应了一声。
上到五楼,才听见他车离去的声音,我转身又下楼,没有回家。
我不想一个人呆着,那会很难受,会越想越怕,越想越恐惧。我要找个人陪着,我找不到别人,没有人,除了她,莎莎。
站在街边,我伸手拦了一辆的士,告诉司机:“去实验外国语中学。”有名的中学,甚至连地址都不用说,司机一下就把我送到了。
下午四五点,离放学还有一会,我在学校对面的一间小奶茶铺里等着她。
树叶又在风中唆唆作响,西去的太阳像个蛋黄似的挂在了城市的楼宇间,天边浮现了一抹绚烂的晚霞,它染红了街道,记忆中的场景,就这样再次来临。
想忘也忘不了,刻骨铭心,绵绵不绝!
学校的大门打开了,学生潮水似的涌了出来,我在那些没长开的橄榄面孔里,寻找着莎莎朗月般的脸。
只要她出现,我就能看见她。
学生渐渐少了,我终于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却是以我意外的姿态进入了我的视线。
她竟然推着一辆自行车,步出了校门。
从来在大学里就是车接车送的莎莎,竟然,会骑自行车!
我冲出奶茶铺,跑向她。
“莎莎!莎莎!”我连着叫她。
莎莎。
我最好的朋友。有善良的心底。给我吃过最好吃的中秋月饼。
和我爱着同一个男人,都一眼就透视了他的美好。
现在,我如此需要她的陪伴。
仿佛总是她在找我倾诉心事,却不知道我也是这样的依赖她。
她听见了,也看见了,望向我,她伫立了几秒,然后推起自行车跨上去骑着就走。
不理会我。
我追上去,叫着她:“莎莎!莎莎!”
她不回头,骑得更快。
我使劲追,用剩余的力气,越过许多的学生,街上的行人都在看着我。有风迎面扑向我,碎絮撞在我的脸上,被泪水粘住,或许落入我的眼里,又被泪水冲刷出来。
我还是不停地叫她:“莎莎!莎莎!”
终于撞在一个对面走来的路人身上,我跪在了街上,双手撑地,没有了站起来的力气。
只能低着头落泪。
其实,我是这样的软弱,这样的,没用。
一个自行车轮子停在了我身边,我抬起头,露出幸福的笑容,我叫她。
“莎莎。”
我没失去她。
我知道她会回来。
从来就知道。从吃到她的那个中秋月饼起,我就知道,我的朋友,有着一颗,一样,柔软的心。
因为爱
我跟着莎莎,到了她现在住的地方。
我们是打车过来的,因为,我对她说:莎莎,我走不动了。
其实,我还没那么虚弱。虽然,身体确实很无力,小腹也依然隐隐的抽痛,膝盖在落地的时候也撞得很痛,但还不至于到走不动的地步。
我只是想看见她那一刻心软的表情。
她用仿佛是憎恨的眼光瞪着我,瞪了很长的时间,瞪的眼睛都快吃不消了以至于出现了一点泪光,然后她推着自行车回了学校,再出来的时候,双手就是空着,就一个光人,伸手她就叫了一辆的士。
我看着的士停在我身边,我只望着她笑。我的朋友,有着一样软软的心,我从来就知道。
我没失去她,就像我从没失去早早一样,我一直是他最热爱的小姨,是他小小的心灵里,谁也无法取代的小姨。我一直拥有着我以为失去的,其实,我很富有,我一点也不贫穷。
她住在离学校不远的一个小区里,简单的一室一厅,最基本的装修,墙壁和地板都已经有点陈旧,几乎像我几年前的租住地,也是连个像样的椅子都没有,只有一个半旧的单人沙发,上面铺了一块米色带流苏的高档条纹布,只有这块布,依稀才是莎莎的风格。
我舒服的窝在这张唯一的沙发里,问她:“莎莎,你为什么要